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
一、主要职责
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方针、政策,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扶贫开发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;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和信贷扶贫资金项目的组织、筛选、审查、立项、推荐和申报工作;组织、协调、指挥、监督和检查扶贫开发项目是实施;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。
二、部门决算单位构成
我办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账务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,单位19名事业编制,年末实有工作人员23人,其中伤残人员1人。
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
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
二、收入决算表
三、支出决算表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
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
一、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
(一)收入情况: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为253.86万元,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.91万元。其中:财政拨款收入236.16万元,事业收入0万元,其他收入17.70万元。
(二)支出情况:2017年度决算总支出为257.22万元,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.35万元。
(三)结余情况:上年度结转结余18.08万元,本年收支相抵,年末结转和结余14.72万元。
二、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
收入情况: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6.16万元,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.21万元。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.16万元,占总收入100%。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,占总收入0%。
三、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支出情况: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9.53万元,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.66万元。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.53万元,占100%。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,占0%。
结余情况:上年度结转结余18.08万元,本年收支相抵,年末结转和结余14.72万元。
四、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2017年财政拨款收、支分别为236.16万元,2016年财政拨款收、支分别为235.95万元,2017年与2016相比,财政拨款收、支增加0.21万元,增加0.089%。
五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
(一)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。
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39.53万元,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.58万元。其中基本支出239.53万元,项目支出0万元
(二)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。
2017年拨款支出239.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.53万元,占100%。
(三)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。
2017年拨款支出239.53万元,比年初预算增加24.83万元。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186.11万元,比预算增加33.56万元,增加约22%;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.37万元,比预算增加2.81万元,增加33.5%,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,工资福利及医疗保障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大幅增加;商品和服务支出45.05万元,比预算数减少11.55万元,减少20%,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。
六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.53万元,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4.48万元,占支出的81%;公用经费支出45.05万元,占支出的19%。
七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情况
(一)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。
2017年部门决算“三公”经费8.25万元,由于精准扶贫任务重,检查较多,比年初预算增加了1.25万元,但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6.29万元,减少原因,主要是压缩“三公”经费开支。
(二)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。
2017年度“三公”经费支出主要包括:
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0万元;
2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.33万元(1-3月公车运行费);
3、公务接待费6.92万元,共接待75批次,606人。
八、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
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为0元。
九、其他重要事项
(一)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。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.05 万元,比2016 年增加6.39 万元,增长16.5%。主要原因是:精准扶贫任务进一步加大,各级扶贫督查检查频繁,机关运行成本增加。
(二)政府采购支出情况。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.4 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.4 万元、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、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。
(三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。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,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,其中,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、一般公务用车0辆、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、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、其他用车0 辆;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(套),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(套)。
(四)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,强化部门责任意识,提高资金使用绩效,根据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》(湘政发〔2012〕33号)及保靖县财政局保财绩〔2018〕2号文件《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》等上级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,我单位于2018年6月至7月,组织力量对2017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的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。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,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等次为“优”。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1、财政拨款收入: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2、基本支出: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,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3、项目支出:指机关为完成其特定的项目工作任务,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。
4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5、“三公”经费:包括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。因公出国(境)费,指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。公务接待费,指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,指机关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。